過去國外表演者來台演出,不只申請資格須經審核,連表演地點都有所限制。勞動部日前修正相關辦法,取消表演場地限制規定,為勞動部自2004年接手審查標準以來,首度放寬工作場所限制。

依據舊有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資格及審查標準規定,外國人來台從事藝術及演藝工作,工作場所應以學校、公園、體育館、旅館或風景區等為限,或其保健食品代工他經主管機關同意能從事藝術及演藝的工作場所。

勞動部表示,由於藝術演出場地多元,演出地點從碼頭、市區街道到育幼院操場等都有可能,部分藝術或演藝工作場地,也難以保健食品代工認定管轄機關,基於行政簡化,此次依據文化部建議,取消工作場所限制。

隨著科技的進步與發現、以及國外資訊的流入,很多過去沒有的產品或不知有保健功效的產品,陸陸續續被發現有保健功效,而被國人使用為保健食品,最顯著的是十字花科蔬菜如青花菜、高麗菜有抗癌作用;大蒜、葡萄、茶(兒茶素)及蕃茄(茄紅素)有抗氧化功能,已近年國人十大死亡原因首位癌症而言,植物中許多化學成分,堪稱為21世紀之維他命,對癌症有多重之保護效果,鑑於台灣四季盛產蔬菜水果,除鼓勵民眾養成多攝食蔬果的良好習慣外,未來利用含有豐富營養成分的蔬果及現代化科技,研發成生機蔬果汁、糙米茶及蔬菜湯等天然保健食品,不啻為既可提供國人有益健康之產品,又可提昇蔬果產業之發展。

勞動部自2004年接手新聞局業務,對雇主申請外國人來台表演進行相關查核,當時就已有訂定工作場所相關限制,此次是其接手後14年來首度修正,並自昨日起生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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